11月22日,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4-2)》,第十批国采进入企业申报阶段,并将于12月12日开标。对于本批次国采,业内普遍观点认为,申报资格、入围规则、价格要求等变化将对医药行业的生态,尤其是B证企业的竞争格局产生较大影响。
观点1 立项更加慎重
根据文件规定,申报同品种的不同企业,存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间接控股超过50%、申报同品种的不同企业委托同一家生产企业生产、企业之间存在该品种有效注册批件转让等情形,涉及企业视为同一申报企业,实际申报企业数计为1家。存在实际申报企业数排除“企业视为同一申报企业”相关情形后,仍然存在3家及以上B证企业的情况,则最多入围企业数在原先入围数上进一步减少1家。
B证企业每年需要承担超过200万元的人力以及供应链管理等成本压力,同时集采常态化竞争更加激烈,中标更加不确定,意味着企业的投入回报可能面临失衡。
笔者认为,B证企业首先要考虑的是生存问题,要么布局非集采品种能商业化的产品,要么持有能够支撑企业运营利润的批文。未来,B证企业因为运营困难而被淘汰的可能性加大。在合作伙伴的选择上,B证企业可能更加倾向于选择没有研发能力的生产企业进行战略合作。短期来看,仿制药立项会放缓,企业选择立项会非常慎重。
观点2 全渠道布局加持
每批国采,有报量少的,就有报量很高的,本批也不例外。事实上,除了关注销售额破10亿元的品种外,有几个样本医院销售数据不大、约定采购金额也不多的品种同样值得关注。通过对比这些品种的实际采购占比,可以发现企业报量的积极性。例如,替米沙坦氢氯噻嗪口服常释剂型,实际采购占比达到48%,接近全国样本数据的一半;拉考沙胺注射液2023年全国公立医院销售额不足1亿元,但采购占比也达到了44%。
值得留意的是,在前期的报量通知中,明确将国谈新增规格、残缺规格、基药规格进行单列,对于相关规格的约定采购量,也给予了一定的说明。而对以往一些机构有量不报、报而不采、采而不足,前期政策已经提出了要求,通过指定熟悉相关工作的专人负责填报等措施,确保报量真实、合理、准确。对有量不报、报而不采、采而不足的医疗机构,进行公开问询,并组织专项现场飞检。同时,对报量低于历史采购量80%的要作出说明。
在笔者看来,本轮国采可以说是目前为止竞争最激烈、规则最为严格、市场愈加饱和。加上B证因素的减持,除了减少一个入围名额外,还根据委托生产情况联合申报,又一次缩减最终入围数量。有业内专家进行过统计,有32个产品因合并委托生产减少了71个名额;有42个产品因委托超3家减少1个名额。
在这样的竞争态势下,相关企业要保住第十批国采市场可谓难上加难。接下来,企业无论是否参与集采、是否中选,都应当在院内院外、线上线下、城市基层以及产品端进行全渠道营销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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