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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辅法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4种夸大宣传药品曝光

发布者:PHEXCOM 发表时间:2010/6/10 0:00:00 次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监测到的“三十六味消渴胶囊”等4种夸大了药品的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药品予以曝光。同时,提醒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并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

  被曝光的药品及其违法广告情况如下:

  一、广西北海凯运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三十六味消渴胶囊”。该药品为处方药,擅自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药品广告宣称“第一阶段:口渴失眠、视物模糊、皮肤骚痒、便秘腹泻等不良症状明显改善,手脚麻木、冰凉刺痛消失、四肢有力……”等,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使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

  二、广西桂西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双瓜糖安胶囊”。该药品广告宣称“刚吃一个月,就感觉自己浑身有劲了,血糖也正常平稳了,睡觉也安稳了,眼睛也清亮了……”等,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使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

  三、山东烟台中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药品“消糖灵胶囊”。该药品为处方药,擅自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药品广告宣称“3-7天,血糖、尿糖平稳下降,口渴多饮、全身无力改善。可减用西药……”等,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使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

  四、河南新乡佐今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益津降糖胶囊”。该药品为处方药,擅自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药品广告宣称“服用5-7天即可见明显效果,连续服用3-4个疗程康复停药……”,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使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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