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邹冲 / 编辑:春雪
作者简介:邹冲,男,硕士,主治中医师,从事心血管疾病 、临床药理学研究。
[摘要]如何促进新药临床研究的规范化,保障临床研究结果的真实性、科学性,是目前新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的重点。笔者总结近几年从事新药临床试验项目管理工作的经验,从法规指南的学习、立项评估、工作团队创建、方案实施的培训、原始数据记录、质量监控、研究协调员的使用及试验药物的管理等方面浅谈做好新药临床试验项目管理的工作体会。
药物临床试验实施过程应严格遵循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及方案的要求开展研究,使研究过程规范,研究结果真实、可靠,受试者权益得到保障,最终保证上市药物安全有效。虽然我国新药研发的相关法规、制度在不断完善,但是临床研究人员在实施方案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如试验方案依从性不能保证、研究信息记录及管理不严格、试验药物管理不规范等。因此,如何保证研究人员依从法规及方案开展研究,是新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的核心,也是药物临床试验机构项目管理员的重要职责。本文介绍了笔者从事新药临床试验项目管理工作的体会。
认真学习法规指南
药物临床试验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如GCP,并依从试验方案。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应组织研究人员认真学习GCP等法规,明确各自职责,履行职责开展研究。客观评估立项条件项目管理人员与主要研究者在承接项目之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
(1)机构是否具备所承接药物研究所需的专业资质;
(2)是否具备预期严重不良事件抢救的条件;
(3)主要研究者是否有足够的时间参加研究;
(4)是否有足够数量的受试人群参加试验;
(5)是否具有必要的研究条件、设施设备与人员配备,能否满足研究方案的实施和受试者保护的需求;
(6)是否能够获得所在科室的支持和机构的批准,保证有充分的时间在方案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试验。
创建高效工作团队
在临床试验项目培训前,主要研究者负责组建研究团队,明确研究流程与研究岗位分工,授权研究岗位,并进行书面记录。研究者按照方案要求采集研究信息,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合法地载人病历及正确的填入病例报告表:研究助理或研究护士协助研究者开展相关研究工作;药物管理员负责试验药物的领取、发放、回收、返还等工作:数据录入员负责试验数据的电子录入。主要研究者应对研究项目保持适当的监管,确认研究人员履行其岗位的职责。研究团队应精简,一般一个项目配备研究者2~3名,药物管理员1名(可为药剂科工作人员兼),研究助理1~2名,质量管理员1名本科室的其他工作人员可根据试验项目的纳入及排除标准推荐受试者。
注重岗位培训与考核
临床试验申办者或主要研究者负责临床试验方案及其实施的培训,包括受试对象的选择、知情同意过程、研究流程及其操作细则、治疗方案及观察指标等,尤其是避免研究者严重违背方案,如纳入了不符合纳入标准或符合排除标准的受试者.符合中止试验规定而未让受试者退出研究,给予错误治疗或剂量,给予案禁止的合并用药等。主要研究者进行岗位职责培训;项目管理员负责GCP与机构管理规章的培训,强调医疗与研究流程的源文件和源数据管理的记录流程。研究人员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考核,主要研究者对考核合格的研究人员进行岗位授权,研究人员签署“研究人员授权签名表”,并存入项目档案。
做好原始数据记录
保证临床研究过程和源数据的可回溯性是临床研究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的关键环节之一,包括从研究开始到结束全过程中数据的采集、报告、确证、处理、分析、保管和存档。临床试验的源文件是指研究过程中原始记录的文件,如病历、知情同意书、试验用药品使用记录、实验室记录、受试者日志等。源文件需要采集的数据称之为源数据。病历作为源文件,其所记录的信息应包括临床诊疗过程的医疗信息和方案规定采集的研究信息。电子病历的记录应符合卫生部关于临床医疗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符合研究方案关于数据采集的规定.符合GCP关于病历记录“及时、准确、完整、规范、真实”的要求。研究者需基于医疗流程,依据法规及方案的要求,设计一份完整的电子研究病历,记录并链接相关医疗记录,满足研究方案所要采集的信息。
多重监控研究质量
从机构管理的层面上.通过设立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及制定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制度,保证药物临床试验平台的运行能够满足高质量临床试验项目的要求。机构制定质量检查清单,定期(每年至少1次)评估药物临床试验平台所有相关部门(如实验室、药库、信息工程部、病案室、档案室、机构办公室、临床专业科室、伦理委员会等)的工作质量,评估其对法律、法规、政策和指南的依从性,对医疗机构制度和操作程序的依从性定期检查,并反馈意见,由机构办公室向质量管理部门提供年度报告。从临床试验项目管理层面上,应建立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体系。从机构办公室管理的层面上,应组织研究人员定期核查软、硬件设备;有无严格按照研究方案的要求开展研究;数据的记录是否及时、完整、准确,修改后是否签名并注明日期;依据电子系统进行实时监督指导,并对提交的研究病历进行检查。
合理利用研究协调员
临床医生是临床研究中稀有的高成本人力资源,在任务分解后应尽可能减少医生的工作量。目前国内出现科研护士、研究助理等角色,该类人群被广范定义为研究协调员。他们可参与临床研究全过程,协助主要研究者和研究团队完成临床研究相关的非医学判断的事务,这样可以减轻医生的负担,降低人工成本,改善人力资源的易获得性,并且可以提高工作效率。研究协调员的相关工作有:
(1)受试者招募及协助知情同意过程:
(2)对研究者进行提醒,减少或防止对方案的偏离;
(3)按照方案规定的随访时间窗,预约受试者与研究医生,安排受试者随访;
(4)整理检查报告单,核对理化检查数据:
(5)对受试者给予人文关爱,增强受试者对试验的依从性,减少中止、脱落病例;
(6)协助研究者填写严重不良事件报告表并协助处理不良事件:
(7)填写病历报告表;
(8)接受监查与稽查。
依法管理试验药物
GCP第59条规定“试验用药品的使用由研究者负责,研究者必须保证所有试验用药品仅用于该临床试验的受试者,其剂量与用法应遵照试验方案,剩余的试验用药品退回申办者,上述过程需由专人负责并记录在案,试验用药品须有专人管理。研究者不得把试验用药品转交任何非临床试验参加者”。既往临床试验机构多数将试验用药品放在临床专业科室进行管理。现在越来越多的专家认为:试验用药品最好由药剂科药库或合规的试验用药品专用药库进行储存,并配备经过法定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管理试验用药品的验收、保管、处方、发放以及剩余药品的回收、退还/销毁的管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GCP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试验用药品运送的数量、包装与编码应便于药库管理,每次访视发放的试验用药品应独立包装并单独编码。
通过近几年的临床试验项目管理工作,笔者深刻认识到如何保证研究人员按照法规及方案的要求采集研究数据,保证临床试验数据的真实、规范、可靠,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的核心,也是项目管理人员面对的挑战阁。随着我国GCP的完善,对临床试验实施以及数据质量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临床试验过程进一步复杂化、规范化以及标准化,临床试验项目管理工作任重道远。
摘自:<中国新药与临床杂志>2013年11月 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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