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共四章二十四条,主要包括仿制药用辅料注册、仿制药用辅料补充申请、仿制药用辅料再注册、附则等四个部分,对仿制药用辅料相关申请的申报要求、工作程序、工作时限进行了规定。《规定》的实施,将对江苏省仿制药用辅料的研究和质量管理起到积极作用。
来源;慧聪制药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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