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各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快速启动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山东:专项行动历时5个月
日前,一场历时5个月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的专项行动在山东各地启动。
此次行动的目标是,通过5个月左右的深入整治,达到四个“进一步”,即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和质量标准;进一步提高药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进一步增强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显著好转,杜绝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这次行动的重点有5项:对已审批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网站进行全面清理,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发布和销售药品的行为;加强网上发布药品信息和交易行为动态监测;依法查处网上非法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和销售药品的行为;严厉打击通过互联网销售假药违法犯罪行为;认真开展药品生产经营秩序的整治工作;向公众宣传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基础用药常识,引导公众从合法渠道获得药品,维护自身权益。
重庆:突出重点领域
结合监管实际,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了七个专项行动,在重点领域、重点部位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行为。
一是开展互联网药品服务专项整治。加强网上发布药品信息和交易行为动态监测,特别要加强对搜索引擎的监测。同时,加强非药品冒充药品以及对投诉举报反映的网上发布虚假药品信息行为的追踪监测。
二是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对涉嫌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行为及时调查处理:凡是具有批准文号的产品冒充药品的,按管理权限移送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凡是未经批准注册的产品假冒药品的,依法按照生产销售假药坚决查处。
三是开展药品生产委托专项检查。凡是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委托的药品生产行为,依法按生产销售假药严肃查处。
四是开展药品包装与标签专项检查。对违反关于药品包装、标签规定的行为,责令纠正并依法查处。对假冒名优品牌药品等侵犯商标权等行为,及时移送商标管理机关处理。
五是开展保健食品与化妆品专项检查。保健食品方面,重点检查生产企业所用原料是否与批准的配方一致、是否按照生产工艺组织生产,经营企业销售的保健食品产品标签标识及说明书内容是否与批准证书一致。化妆品方面,重点检查生产企业是否按批准或备案的配方、工艺组织生产,是否使用禁用组分、未经批准的新原料或超量使用限用物质,经营企业所销售的化妆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六是开展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专项检查。对无证生产经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无证医疗器械的行为立案查处,尤其要加大对生产经营假冒医疗器械行为的打击力度。
七是开展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信用信息档案,依据信用等级标准划分信用等级,并进行分类监管。
来源:医药经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