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药品标准提高,完善药品标准提高科研立项管理,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国家药品标准提高和标准制修订工作,不断提升药品标准制定的科学性、规范性,现我委特向社会各界征集2022年度国家药品标准提高科研课题立项建议。
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监管部门、检验机构、科研院所及相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对已批准上市的药品(包括药用辅料及药包材)标准、《中国药典》通用技术要求有增订和完善意见建议的,均可按照附表要求填报相关内容报送我委。
请各有关单位聚焦2025年版《中国药典》编制,提出立项建议,并填写《2022年度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课题立项建议表》(见附件),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单位需加盖公章,个人需签名)和电子版材料一并反馈我委。电子版邮件请注明“2022年度立项建议表+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类别”。我委将组织相关专业委员会对所提意见建议进行审议,确定2022年度药品标准提高研究课题。
通讯地址:国家药典委员会业务综合处,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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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典委员会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