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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查收!药审中心业务咨询服务联络方式

发布者:国际药物制剂网 发表时间:2020/5/26     点击: 416
考虑到疫情防控新常态,为方便申请人进行业务咨询,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发布通知,公布如下“业务咨询服务联络方式”渠道,以保证业务咨询质量和效率。




一、电话咨询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切实保障申请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自2020年2月3日起,我中心暂停现场咨询业务,开通了电话咨询业务,申请人可拨打下述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据反馈意见,由于拨打电话人多,申请人拨打咨询电话时存在经常占线无法拨入的情况。建议及时通过以下邮件方式联系我们。

二、邮件联系


为保证申请人的邮件能得到及时处理,我中心设立了8个联系邮箱,申请人可通过“中心网站-联系我们”中相应邮箱地址提出咨询,同时提供在审评品种的受理号、咨询问题及背景资料等,我中心将在3个工作日内与该受理号申请表载明的联系人进行联系。






三、申请人之窗


考虑到注册申请一般涉及申请人商业机密,电话咨询邮件联系均无法核实对方身份,为提高沟通效率,及时反馈,我们推荐和鼓励申请人充分运用“申请人之窗”平台进行咨询。对于一般性技术问题,建议申请人登录申请人之窗通过“一般性技术问题咨询平台”进行网上咨询,我中心将通过申请人之窗告知申请人咨询问题处理情况,随时保持联系,在时限内完成咨询问题回复工作;对于在药物临床试验、药物临床试验过程中以及药品上市许可申请前等阶段的重大问题,建议申请人提出沟通交流会议申请,我中心将按<药物研发与技术审评沟通交流管理办法>在时限内召开会议或反馈书面意见。


 

四、联系项目管理人员


对于在审品种的管理协调问题,申请人可与相应适应症的项目管理人员进行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参见“中心网站-项目管理人公示”。由于项目管理人日常需组织会议、协调审评工作等,常不在工位,无法及时接听来电。申请人在项目管理人员的电话无人接听时,可电话留言并告知相关在审品种的受理号,项目管理人员将在3个工作日内与该受理号申请表载明的联系人进行联系。涉及复杂问题的,建议申请人通过“申请人之窗”平台进行咨询,我中心将在办理过程中与申请人保持联系,并在时限内完成处理反馈。




【编辑:amanda】 国际药物制剂网       本文链接: http://www.phexcom.cn/hyd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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