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种收载原则
1. 国内已生产的常用品种。
2. 国内已进口,且国内制药企业已广泛应用的国外辅料品种。
3. 已有食品、化工国家标准、且国内制药企业应用较多的品种,可参照USP、EP、BP、JP适当增列,并转换成中国药典格式或标准,原则上应确实成熟的标准才可收入药典。
4. 开发新剂型所需的重要辅料。(用量不大,但处于前沿的品种,对于促进我国新剂型的研究开发十分必需。)
二、标准制修订原则
1. 参考国外药典,增补药典辅料品种的规格,完善质量标准。
2. 参考国外药典,对比国内情况,对新增品种进行起草,保证标准的可行性。
3. 应结合生产工艺,在质量标准制定中可增加制法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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