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拟制定苯甲酸苄酯药用辅料标准,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制定的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相关单位来函需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本人签名,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陈蕾、朱冉
电话:010-67079566、67079581
电子邮箱:475@chp.org.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邮编:100061
业务编号 | 品种类别 | 通则辅料包材 | 品种 | ||
制修订 | 项目周期 | 标准编号 | |||
公示期 | 90天 | 公示日期 | 2023-09-14~2023-12-14 | 联系处室 | 通则辅料包材处 |
联系人 | 陈蕾、朱冉 | 联系电话 | 010-67079566、67079581 | 电子邮箱 | 475@chp.org.cn |
邮编 | 100061 | 通信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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