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7日发布8个通用检测方法公示之后,9月13日,国家药典委员会又公示5个通用检测方法/标准草案,包括1101无菌检查法、1105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1106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1107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和1143 细菌内毒素检查法等。公示期限均为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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