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优化审评审批程序,提高进口药品再注册申请审评审批质量与效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组织起草了<关于进口药品注册审评审批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8年3月2日前,将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zhoumd@cde.org.cn。
附件:关于进口药品注册审评审批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8年2月9日
http://samr.cfda.gov.cn/WS01/CL0778/2248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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