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拟对
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II)质量标准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见附件。公示期自上网之日起1个月。请相关单位认真复核,若有异议,请附相关说明及充分的实验数据及依据,来文请加盖公章。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同意。
通讯地址:北京市崇文区法华南里11号楼国家药典委员会 化药标准处
邮 编: 100061
传 真: 67156318
2011年8月11日
附件:拟修订后的 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II)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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