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单位对药用辅料黑氧化铁、紫氧化铁、卡波姆和二甲基亚砜质量标准的反馈意见,经相关单位复核验证,拟对质量标准进行如下修订。现将修订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自上网之日起三个月。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委, 来函需注明收文单位“国家药典委员会”,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标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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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种 |
2015版四部页码 |
2015版四部内容 |
拟修订为 |
1 |
黑氧化铁 |
591 |
[检查]炽灼失重 |
删去炽灼失重检查项 |
2 |
紫氧化铁 |
591 |
[检查]炽灼失重 |
删去炽灼失重检查项 |
3 |
卡波姆 |
498 |
[检查]残留溶剂^苯不得检出^ |
[检查]残留溶剂 ^苯不得过0.0002%^ |
4 |
二甲基亚砜 |
453 |
[性状]凝点 |
删去凝点项 |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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