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验表明,政府的激励政策对引导制药行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从国际市场看,自2002年起,日本政府对创新药品的加价比例从40%升至2008年的70%~120%。同期,日本排名前10位制药企业的平均研发投入,也由占销售额的13.8%提高到20.9%。对创新药物给予一定价格支持,可以正确引导整个产业链的良性循环。
日本通过一套行之有效的定价机制,在有效控制药品价格、降低公众医疗成本的同时,也促进了制药企业加大创新药物研发投入,带动医药产业的不断发展。日本创新药物定价机制可以为我国有效落实新医改政策提供思路。
据了解,作为实行全民医保的国家,日本在药品价格管理方面采取了政府定价与医疗保险体系相结合的方式,由厚生劳动省统一定价。其中设有分类管理、价格管制、上市后再审核等机制。其中对创新药物、仿制药品实行不同的价格核算方法。
首先,明确创新划分标准。规定出不同的创新性药品的计算方式,有利于鼓励企业进行创新药物研发。在定价过程中,为区分创新药物的创新技术含量,定价部门根据新药的创新性和改进程度,将创新药物分成三大类,并采用不同的定价方式。
其次,日本对仿制药品实施的是“边际递减定价法”,严格控制仿制药的重复研发。新药首仿药按照同类原研药价格的80%来制定其价格。再次,申请进入目录的仿制药品价格将按照同类仿制药品的最低价格制定。最后,日本政府一方面通过“动态定价规则”和价格再审核体制,控制药品价格的增长,确保药品的可及性,通过市场价格调查体系及时掌握市场供求动向、价格信息,并以此作为修正药品价格的基础,对药品价格进行调整;另一方面,注重药品定价政策对药品创新研发的激励作用,积极改革药品定价体系。
日本的药品价格管理模式有效兼顾了鼓励创新和控制医疗成本两个方面,在利用价格杠杆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同时,也对市场起到了调节作用,有效控制了药品价格的增长,用较少的成本取得了较大的社会及经济效益。
来源:医药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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