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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传统封闭的研发疆界

发布者:国际药物制剂网 发表时间:2013/6/19     点击: 169

打破传统封闭的研发疆界

_“开放式创新”创始人亨利~切萨布鲁夫专访

  ■作者/Asher Mullard 编译/邵建国 来源/<自然>杂志 原文标题/AN AUDIENCE WITH… Henry Chesbrough

  “开放式创新”,由加州伯克利大学哈斯商学院教授、开放创新领导力中心主任亨利~切萨布鲁夫(Henry Chesbrough)率先提出,在商业界掀起了风暴。亨利~切萨布鲁夫在 2003 年发表的<开放式创新>(Open Innovation) 一书中指出,企业应该打破传统封闭的研发组织疆界,广泛向外界取得创新的素材和能量,仅靠内部研发团队来一统天下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了。开放式创新认为,企业进行技术、产品开发时可以着眼于内外部所有有价值的创新资源,同时,利用内外部两条渠道走向市场。

  “开放式创新打破了企业的边界,外部有价值的创意可以流入企业,为企业所用;内部的创意也可以流出企业从而带来经济利益,另外,企业可以将自己或别人的创意推向市场,也可以通过别的企业把自己的创意推向市场,从而达到多途径获取创新资源,实现在最少资源投入下创新产出最大化的目标。”

  与封闭式创新模式相比,亨利~切萨布鲁夫描述了开放式创新的基本特点:通过合作,企业内部和外部的所有聪明才智都可以为我所用;外部研发可以创造巨大的价值,企业应当分享;企业并非仅仅依靠自己的力量才能获利;建立一个能利用一切研究成果的模式比仅仅把自己的产品推向市场更重要;如果能充分利用企业内部和外部所有好的创意,就一定会取得更大的成果;可从别人对我们的知识产权的应用中获利,同时只要能对自身有利,企业也可以购买别人的知识产权。

  对于研发型制药公司来说,近年来无一不被贫瘠的研发回报所折磨,开放式创新对生物医药的吸引力越来越大。眼下,制药公司谈论最多的就是学术合作、许可交易、拆分和并购。在做客<自然>杂志时,亨利~切萨布鲁夫探讨了生命科学领域开放式创新的趋势和挑战。

  问:在生命科学领域,对开放式创新的态度是怎么样的?

  生命科学领域最初的反应是不以为然。某些人会说:“嘿,开放式创新在计算机行业有用,但不适用于生命科学。”现在,通过健赞,生物制药公司开始重新思考商业模式。有意思的是,一些即便接受了开放式创新理念的公司,对其仍有抵制,尤其是公司内部团队之间竞争的时候。

  问:开放式创新模式的兴起依赖于计算机产业、强大的风险投资和薄弱的知识产权保护。生物制药领域的环境是否有利于该模式的应用?

  开放式创新并不能在所有行业中发挥作用。相似的研发分工早在生命科学领域出现,大部分制药公司的做法是,在早期阶段与学术中心和生物技术公司合作,建立伙伴关系、授权,接受研究成果并且将其推向市场。

  与计算机产业相比,制药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更强,从而促使更多交易发生。新药研发曾被认为是一场马拉松比赛_例如,默沙东公司先选择一种化合物,开展临床研究,Ⅰ期、Ⅱ期、Ⅲ期,然后将其推向市场。而现在更像一场接力赛。接力棒可能始于大学基础研究中心,然后传递至小型生物技术公司,最后到大型制药公司手中。知识产权保护将促使接力棒传递,让每一个参与者能得到应有的交易报酬。

  问:除了更大的合作意愿之外,在生命科学的创新中您还看到了什么趋势?

  制药行业的商业模式正发生变革,制药公司需要理解患者在哪里,谁在领导临床试验以及与什么样的患者组织一起工作。随着个性化药物的到来,传统“重磅炸弹”药物市场正在萎缩,制药公司的商业模式需要更为灵活。

  同时,药品的报销模式也发生了变化。目前制药公司仍然根据患者使用的药品获得费用。一种新的趋势是,药品的报销将基于患者的产出。例如,为了将硼替佐米加入欧洲处方集中,强生公司表示将只从获得收益的患者中收取费用。一旦补偿机制向患者的收益转移,制药公司的关注焦点将从处方的医生转向患者。这表明,服务和药品一样,将成为制药公司商业模式中最重要的一部分。虽然目前仍处于早期阶段,但我认为,这种趋势将继续发展下去。

  问:开放式创新的风险是什么?

  这种模式不是万能的,不能放之四海而皆准。

  基础研究将从企业实验室向学术研究中心迁移,从而获得政府资助。制药公司再也不需要在基础研究进行重复投入,这种模式已被上一代人使用过,因此政府用于学术研究的资助将下降。如果我们没有这些资助,制药业将可能停顿下来。

  在生命科学领域,开放有被视作“泄密”的可能。也有一些经验主义认为,如果拥有太多资源,管理资源的增量成本将和增量利益相互抵消。

  问:对于想引入开放式创新的公司您有什么建议?

  在一个公司向外部开放之前,需要先对内部开放。如果他们的知识在不同的部门自行其是,当他们向外部开放的时候,他们将创造过剩。将更多的信息放到一个系统中可以堵塞内部的信息流。对于那些内部开放的公司,我的建议是:创造信息库,在团队中间流转从而创造信息联系网络并修改高层次补偿,因此至少他们的付出将反映出整个组织的绩效。

  法律专业方面的人也需要融入创新历程。在一些公司,法律团队正在与创新保持一定的距离,且仅在发明披露之后才会介入,提交专利。在开放式的环境中,法律人士需要前瞻性的介入,从头至尾的精心介入,前台后台的参与,按领域、区域、排他性等使用专利权。律师已成为创新的一部分,如果不能发挥支撑功能,将会被离散和独立。

  财务人员需要采取一种新的心态,因为有些时候财务决定创新的生死。适合当下的商业模式的项目,在一个组织的内部财务架构中能获得很好的票价。没有一种商业模式能永远持续下去,因此一家公司将会限制它的成长,而且甚至带来灭亡。

来源:医药经济报

【编辑:amanda】 国际药物制剂网       本文链接: http://www.phexcom.cn/hyd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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