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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激情渴望获得产权等妥善保护

发布者:国际药物制剂网 发表时间:2012/6/25     点击: 185
   虽然我国规定,新药申报临床试验的审批时间是60~90天。但实际上,多数企业要等1年才能拿到批文。申报指南不清晰、不透明,往往让新药研发企业“摸不着头脑”,有些规定到了答辩的时候才搞清楚,多半申报都要新增或重做一系列试验。此外,创新药审评经验不足、能力欠缺等,也使我国创新药物的研发面临较多困难。据称,一种新药在中国上市的时间要比发达国家晚5年甚至更长。

    很多业内专家指出,政府对药品研发的促进作用不可忽视,美国FDA提出的“关键路径计划”、欧盟提出的“创新药物计划”、日本提出的“创新药品和医疗器械五年战略规划”以及中国提出的“重大新药创制计划”,都对药品创新和新药研发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企业人士建议,从注册管理角度来看,为了鼓励创新,必须充分认识创新药和仿制药技术审评的差异,适度区分仿制药和创新药审评。其次,研究推进补充申请事权下放工作,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引入省级人力资源处理数量巨大的补充申请事项,为创新药和高水平仿制药审评腾出人力资源。此外,逐步完善创新药研发的沟通交流机制。

    相关人士透露,目前,监管部门正在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和方式;建立公开透明、高效顺畅的审评审批运行体系和优良的药品审评审批规范;研究探索适应中国的DMF制度,建立淘汰机制。一手抓审批,一手抓监管,实现药品环节全过程的监督。过去的监管方式比较重视机构监管,日常监管力度还要加强,要发挥行政相对人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作用,鼓励行政相对人加强自律意识,建立诚信体系。

    其次,药品注册的前期和中期要加强管理,前期主要是通过政策引导早期介入,中期注重风险效益评估,新药要求体现创新性,改剂型要体现优势性,在注册后期强化临床研究过程监管,强化上市前的生产现场核查,以及上市后的适用情况监管。实现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监管,积极探索建立药品审评领域的GRP,进一步提高审评审批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推进审评审批各环节的信息公开。

    保护新药回报

    1985年前,中国没有专利法规。当时,中国的制药企业可以仿制任何药品,在国内生产。

    1985年,中国产生了第一部专利法。此时,只保护制造方法,药品不受保护,中国制药企业还是能绕过制造方法,仿制专利保护期内的药品。

    1993年,中国修改了第一部专利法,规定药品或化合物受保护。中国政府从以前鼓励仿制国外专利药变为不允许仿制专利药,导致能仿制而有利可图的仿制药品越来越少,并从医药定价政策到新药注册法规全面向专利药倾斜,原研新药成为中国制药企业必须跨过的难关。

    专利法的日益严格貌似对跨国制药企业有利,其实不然,我国也曾因缺乏专利知识而在药品研发上吃过亏。上世纪70年代,举全国之力,我国成功开发出抗疟新药青蒿素。但当时国人没有专利保护意识,研究成果因技术资料过早公开发表而丧失专利权。时至今日,诺华、赛诺菲等跨国药企占据了青蒿素最大的市场份额。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桑国卫指出,加强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既是保护创新者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国家支持新药创制和鼓励创新政策的重要法律措施。没有知识产权保护,我国就不可能有创新药物,特别是不可能有真正占领国际市场的创新药物。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曼斯~菲尔德研究发现,如果没有专利保护,60%的药品不会研究出来,65%的药品将不会得到应用。

    善用知识产权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医药产业取得了长足进步。数据显示,自1992年修订<专利法>,并将药品纳入专利保护范围以来,我国制药企业获得了大量药品专利授权。1993~2011年,我国共授权化学药品专利23996件,其中,国内专利授权16643件,占总量的69.3%。特别是实施“十一五”重大新药创制科技专项以来,我国研制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药品开始角逐国际市场。

    目前,我国企业越来越注重利用知识产权保护自己的利益。以复星医药为例,复星参股的美国汉达药业在缓控释制剂开发中成功发展自己的技术,申请了喹硫平缓释制剂专利。此专利技术不仅获得了美国的专利授权,同族专利申请还得到澳大利亚、加拿大、中国和欧洲专利局的认同。

    当美国药品研究与制造商协会相关人士质疑“该项技术仅在剂型上实现突破,算不算创新”时,复星医药的董事长陈启宇表示:“创新具有不同的高度。当复星医药进行专利挑战时,更看重的是市场机会。该项专利虽然不像新发现化合物难度那么大,但在没有其他挑战者、其他公司没有挑战成功以前,我们有这样的技术且绕过原研厂家的技术壁垒,其中有很多智慧。”也正因为如此,该项专利与阿斯利康关于富马酸喹硫平控释片专利达成和解。

    [招标]比价采购“一刀切”误伤

    随着国家政策扶持力度的加大,与新药研发、生产相关的配套政策也在逐步完善,如加快对创新药物的审批、发改委对创新药物单独定价等,华药、扬子江、石药、双鹤、康弘药业等国内大型制药企业纷纷设立专业研发机构。

    然而,在各地的药品招标采购中,新特药屡遭“白眼”,很难通过招标进入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已经实施了10多年,这项制度的设计初衷是通过市场竞争,选购质优价廉的药品。

    近年来,针对出现的问题,政府相关部门不断探索调整。业内人士建议,国家应鼓励创新药尽早进入医院临床使用,针对自主创新药物出台相关区别政策,而不是简单进行比价招标采购。

    国内新药屈居仿制药层次

    在一位国有大型制药企业高管看来,招标采购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新药的临床推广。一般来说,未经过招标的药品不得进入医院。但各地药品招标采购并不是每年都会进行,有时候企业一等就是3年。创新药受专利保护的期限是20年,但这20年不是从新药上市开始,往往从申请立项开始计算。如果研发时间本身就很漫长,再花上几年功夫等待药品招标,企业能享受到的专利保护时间就被大大缩短了。

    即使个别省市允许创新药进入医院使用,其临床推广难度也比原研药大得多。

    “首先,原研药虽然是首次引入国内,但在国外已经有了使用基础,学术推广比较容易。其次,国内制药企业长期生产仿制药,一些临床医生已经有了固定的思维模式,认为国外的药一定比中国的好。他们对国产创新药在临床上的使用比较谨慎。第三,不得不承认,国内制药企业还没有在高端处方药市场形成自己的品牌和影响力。”

    一位业内人士分析:“‘一品两规’制度也在客观上限制了临床医生对国产创新药的选择。”按照现行的招标制度,进入议标的药品,即同类产品少于两家的,各地掌握的原则并不一样,在价格上,有的要求按批发价的80扣、70扣,有的则是60扣。招标中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价格,二是折扣。价格是由质量层次定的,目前的招标采购分为3个质量层次,即专利药品、原研药品和仿制药品。

    目前,中国的药品几乎全部排斥在专利药之外,原研药也少有进入。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原研”概念的出处是最早发改委定价时,为了将国外进口药与国内一般仿制药加以区别而定,在其物价后面的备注里写了“原研”两个字。这类国外专利虽已过期,但享受专利药的待遇。这类的原研,国内最早也要在2013年以后才会出现,因为中国是1993年开始有专利药保护的,专利保护是20年。所以,原研药也把国内的创新药排斥在外了,这使国内的创新药,包括所有的一类新药,只能放在仿制药里。

    一类新药当开辟专门通道

    长期以来,国产一类新药难以在招标中拥有自己的地位。面对招标的结果,往往因为价格问题,不少企业只能选择弃标。

    很多地方的招标都基于价格和折扣,在把产品分为三个质量层次以后,设定折扣率,比如专利药是85扣,那么原研药就可能是75扣,仿制药自然就要65扣。

    “尽管在GMP同一质量层次里把我们放在最高,但也没有用,因为相差了一个级别。要制定对创新药物有保护性的招标采购机制,在议价时,区分创新药物和普通药物,避免创新药在招标中被迫按一定比例‘一刀切’降价的情况,以保护企业药物创新的积极性。”一位创新药物生产企业的人士如是说。

    业内专家建议,尽快明确原创药物的定义,界定中国有哪些药物属于原创药物,符合这个定义应该享受什么权利,“希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新界定”。

    也有企业人士承认,目前中国创新药物可能在产品标准或生产制造上与国外先进水平有一定差距,但是“中国创新药物要想走向国际市场,首先就得让它能够在国内生存下来”。他们建议,药品招标不妨对国内创新药物尤其是一类新药开辟一个专门通道,通过议标让老百姓也能享受到药物创新的成果。

    [定价]医保,请开门

    我国医药产业正面临着从仿制到创新的关键时期,创新药物的价值能否在价格上得到承认决定了行业的自主创新能否持续。

    高定价支持新药问世

    全球投入的新药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18%左右,而我国医药产业由于受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府降价和医药市场无序竞争等因素影响,药品研发和盈利能力大幅下降。

    改革药品定价机制成为国内企业高度呼吁的焦点。业内人士指出,促进药品研发最好的方式就是给予真正具有临床创新意义的药品以高定价。

    随着医改的深入,很多医药企业都意识到,仅仅依靠通用名药物很难在市场上取得优势地位,开始投入创新药物的研发。目前,国内约有24个品种正在申报一类新药,但实际以1.1类新药(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没有批准上市过的全新药物)身份获批的品种并不多,2011年获准上市的只有贝达药业的凯美纳和恒瑞医药的恒扬等少数几个。

    先声药业副总裁殷晓进曾表示:“仅Ⅳ期临床,公司投入到艾得辛的经费就已经超过1亿元,后续预计还将投入5000万元。由于被列入‘十二五’期间重大新药创制计划,先声药业获得国家投入500万元,研发型企业期待更多的政策扶持。”

    研发新药觊觎医保

    “做创新药,企业需要巨大的付出。前一段时间,我们想开发一个新药,几家企业搞了个联盟。希望国家在定价、招投标和市场准入方面给予支持。这样,对整个国家的新药研发、企业进步的积极性就有影响。”浙江康缘药业董事长萧伟如是说。

    但让萧伟这样有远见的企业家担心的是,目前创新药物研发困难,即使研发出来也很难进入医保目录,企业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天士力集团董事长闫希军指出:“一个创新药物拿到‘出生证’要10~15年,如果不能够进入医保目录,不能够正常进入基本药物目录,就会影响创新积极性。在美国,新药基本上自动进入保障体系、保险公司购买体系。这样的做法值得中国借鉴。”

    目前,我国创新药还不能直接进入医保目录,药物销量受到很大限制,企业不能在短期内回收巨大的前期研发成本,创新积极性受挫。企业人士呼吁,我国亟待建立国内专利药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有效机制。

    如果专利药在上市后通过谈判机制等途径能自动进入国家医保目录,企业就可以通过扩大销售,尽快获益,再投入创新研发,形成良性循环。业内人士透露:“在目前高风险的情况下,不少愿意研究新药的企业,毫不夸张地说,就是冲着医保去的。”

    据估算,一个新药品种如果顺利进入国家医保,利用新药保护和市场先机,基本能够拿下该领域50%的市场份额,对于不少一类新药来说,无法进入医保目录就意味着整个品种的长期亏损。

    建立医保谈判制度

    药品消费的第三方买单机制已经在全球广泛实行并深入人心,医疗保险作为化解个人医疗风险、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的有效模式已经在大多数国家的实践中得到印证。

    仅仅依靠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能否满足我国国民的用药需求?能否降低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疾病风险,同时促进创新药物和医疗新技术的快速使用?上述问题集中起来就是:目前的基本医疗在部分程度上是否还需要有其他形式的补充,以实现对创新药物的普及使用和支持。

    在以国家医保体系为主要药品支付机制的市场环境下,缺少来自医疗保险机构的买单,会极大限制部分创新产品的市场进入,进而限制企业的创新动力。尤其是在肿瘤领域,不断创新的药品,如靶向药品对疾病治疗和患者生命质量的提升确有重要意义,但这类药品的价格非常昂贵,如果得不到第三方买单促进更多的企业进行这类高技术研发,高价格还将持续下去,患者将长期享受不到创新药物带来的福利。

   在医保目录的基础上,引进对部分昂贵创新药品的医疗保险谈判机制,制药企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院和患者四方开展谈判,形成制药企业让利、医保部门承担部分费用、医院保证使用的新药支付模式,对于患者、企业、医保经办部门和医院都有积极意义:患者可以明显减轻费用压力;企业拥有了新的市场;医院可以大胆尝试新技术和新药从而提升竞争力;医保部门可以提高医保用药水平,让医保基金更多地为人民健康服务。

    目前而言,谈判领域将主要集中在部分大病尤其是肿瘤疾病的创新药。首先,这个领域的患者面临较高的疾病风险。其次,这类药品的价格更加昂贵,我国医保目录管理规定,该领域的大多数创新药尤其是生物制剂尚未列入医保报销范围,患者的财务压力最大。再次,近年来,制药企业重点关注该领域,创新产品不断涌现,以此作为建立医疗保险谈判机制的进入领域具有现实意义。

    中国药品知识产权法案纪要

    1982年8月2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由人大常委会通过,于1983年1月1日起施行,1993年和2001年分别进行第一次和第二次修订,2006年开始启动第三次修订。

    1984年9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通过,1985年,与其配套的<新药审批办法>和<新药保护和技术转让的规定>制定并施行。

    1985年4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给予药品方法专利保护,1993年第一次修订开放药品的产品专利保护,2000年第二次修订顺应TRIPS协定的要求,2008年进行第三次修订。

    1993年9月2日

    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对知识产权立法的补充。

    2005年11月29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涉及公共健康问题的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007年10月28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修改〈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议定书>,以平衡知识产权与公共健康之间的关系。

    2012年3月15日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第64号)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审议通过,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来源:慧聪制药工业网

【编辑:amanda】 国际药物制剂网       本文链接: http://www.phexcom.cn/hyd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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