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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用辅料管理探索前行

发布者:国际药物制剂网 发表时间:2010/12/1     点击: 343

药用辅料管理探索前行

      药用辅料是药物制剂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赋形、充当载体、提高稳定性之外,还具有增溶、助溶、缓控释等重要功能,是影响药品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成分。

  以药用蔗糖为例,它主要由食用蔗糖加工制成,在生产管理过程和质量标准上与食用蔗糖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是重金属杂质含量指标。蔗糖是最早收录在《中国药典》的品种之一,但自2005年《关于印发药用辅料注册申报资料要求的函》发布以后,才有少数人申请药用蔗糖的批准文号。在进行药品注册申请时,国家药品审评中心经常会因蔗糖没有辅料批准文号而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

  目前,多数药品生产企业将食用蔗糖用于药品生产。原因除了食用蔗糖价格低廉、药用蔗糖产量低之外,还与监督缺失有很大关系。由于药品生产企业使用的药用辅料种类众多,而录入国家标准的品种较少,造成许多辅料品种无法取得药用文号,甚至没有国家药用标准,部分GMP检查员对这一现象存在“罚不责众”的观点。此外,制剂标准过低,用食用蔗糖做出来的中药制剂照样符合制剂标准。

  可参照法规较少

  目前,药用辅料监管可参照的法规依据主要是《药品管理法》。《药用辅料管理办法》还只是征求意见稿,《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非强制执行的法规,所以目前药用辅料可以参照的法规较少。国家正准备尝试推行DMF制度,现已出台征求意见稿。

  药典收载的药用辅料品种多为传统品种,且多由食品化工企业生产。如蔗糖、淀粉、糊精等均由食品企业生产;吐温80、丙二醇、甘油等由化工企业生产。一方面,由于药用辅料属于食品化工企业的兼营品种,且占食品化工产量的比例较低,所以要求食品化工企业严格按照药用辅料标准去改造车间、配备药学技术人员,可能导致生产企业考虑退出制药辅料市场。另一方面,食品化工企业一直按工业标准生产药用辅料,并供给药品生产企业,导致控制辅料质量和生产过程成为现阶段药品生产企业在原辅料审计中遇到的最大难题。

  

  质量标准量少质低

  我国药用辅料标准数量较少,影响到了制剂产业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制剂使用的药用辅料大约为543种,但具有药用质量标准的占少数,尤其在药典中收载较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颁布的国家药用辅料标准只占30%,说明我国收载的药用辅料标准已经不能满足制剂生产和监管的需要。

  另外,药典收录的辅料标准有所提高,但新型辅料或系列标准还很少涉及。2010版药典与2005年版相比,品种数量由72个增加到132个,部分辅料品种的标准也有所提高,如蔗糖比旋度由原来“不得小于+66°”变为“+66.3°至+66.7°”;较2005年版药典,甘油在2010年版药典中新增气相对二甘醇、乙二醇与其他杂质进行限度检查。虽然我国现行药典较前一版药典收载辅料的数量有所增加,质量也不断提高,但是收载的品种多为传统药用辅料,新型辅料标准很少涉及。

  

  DMF制度实施要有前提

  近年来,开发全新化学药物的难度越来越大,业界越来越重视药品的二次开发,新型药物制剂的开发成为热点。新产品已为欧美专业生产药用辅料的企业带来丰厚利润,欧美企业先后开发出300多种新型药物辅料。而近10年来,我国新批准的药用辅料数量极少。

  9月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了《药用原辅材料备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笔者认为,征求意见稿主要有两个改变:一是中药提取物和已有国家标准的药用辅料分别由国家局和省局注册审批管理转变为DMF制度管理;二是加强原料药、药包材、注射用和新型辅料管理,由国家局注册审批管理转变为国家局注册审批和DMF制度的“双规”管理。

  目前,我国自主研究并获批的新药极少,主要是以仿制药为主,价格成为我国大多数药品生产企业竞争的重要因素,药品生产企业必定会压低原辅料价格以提高市场竞争力。例如,许多药品生产企业在选购蔗糖时,总会选择价格低廉的食用蔗糖。另一方面,供应商审计不能代替辅料进入药品生产企业的全部环节,全部原辅料包材必须进行现场审计不太实际。因此,在我国药品、原辅料包材标准相对完善、供应商审计真实有效的前提下,才可以实施DMF备案制度。

  原料药、药包材、注射用和新型辅料由国家局注册审批管理转变为国家局注册审批和DMF制度的“双规”管理,是为建立平台链接审评提供方便,有助于药品生产企业供应商审计和药监部门日常管理。

  加强药用辅料监管

  药用辅料的管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标准管理。没有药用标准和标准过低,是制约我国药品研究和药品生产质量的重要因素。2010年版药典虽然大幅度增加了药用辅料的品种数量,但仍满足不了我国制剂生产需要。如聚山梨酯80已包括性状、鉴别、检查、类别和贮藏等项目,应增加含量测定、脂肪酸检查、包装、给药途径、使用限量和药物配伍禁忌等项目,以利于药品注册和辅料注册以及使用的管理。

  如果药监部门要求制剂生产企业购进的药用辅料必须符合药用标准,并且执行定期抽查,再把药用辅料生产企业纳入日常监督管理的范畴,必定会淘汰质量没有保证的药用辅料生产企业,进而催生新的药用辅料生产企业以满足制剂生产企业的需求。

  此外,2010年版药典凡例总则第6条规定了正文所设各项规定是针对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产品而言,所以判定一个药品是否符合质量要求,除了质量标准以外,还要符合GMP。

  随着药品监管工作的不断深入,探索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药用辅料管理制度很有必要。药用辅料的发展和壮大有赖于药监部门、辅料和药品生产企业的共同努力。

来源:医药经济报

【编辑:amanda】 国际药物制剂网       本文链接: http://www.phexcom.cn/hyd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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