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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药品“阳光定价”

发布者:国际药物制剂网 发表时间:2009/7/23     点击: 408

    昨日,省物价局宣布牵头成立“广东省医药价格评审委员会”和专家库。作为国家“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省份,广东新一轮的药品定价改革揭开帷幕。
    据悉,广东省医药价格评审委员会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学术团体、行业组织、医药企业等18个部门的21个委员组成。在成员和委员构成上,不仅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的代表参加,还有学术团体、高等院校的代表和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参加。实现了单一委员成份和单行业的突破。
    该评审委员会主要职能为:为广东省价格主管部门价格决策当好参谋,对医药价格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协调有关问题;监督医药价格的评审工作和政府的定价行为;研究医药价格制定过程中遇到的价格矛盾,及时反映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问题,提出相关改进意见和建议。
    省物价局表示,评审委员会旨在建立新型的政府定价药品价格管理机制,完善阳光定价机制,为全国医药价格改革创造经验。委员会将邀请专家学者和利益相关方参加到决策中来,发挥行业代表的知识优势,从而合理制定医药价格和减轻患者负担。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amanda】 国际药物制剂网       本文链接: http://www.phexcom.cn/hyd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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