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一定还记得今年4月,第八批九轮国采公布结果时,相关通知中的那句看似字少但却蕴意深刻的话吧:
中选结果公布后,如经调查发现中选企业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将按照采购文件有关条款予以处理。
不妨看看隔壁的体育届。
今年以来,国家体育领域的反腐,尤其是足坛反腐,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而据有关信息显示,相关倒追溯时间已经到了十年前。也就是,哪怕违规违纪躲得了初一,一定是躲不了十五。回头说医药界的国采,当时重点的会议刚刚开完,在如此重大的节点,出现了事少事多的通知,不能不说是颇有些耐人寻味。
时间回到现在。
问题该处理处理,但国采的脚步不能停下,但新一轮国采的方案,一定会充分考虑各种问题的出现。近日,行业内流传《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投标企业行为的方案》(征求意见稿),其中,就对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具体情形进地了阐述。
在2018年之前的省级招标时代,经常有很多乱象出现:药企中标不供、围标串标、商业贿赂等行为时有发生。这些行为扰乱药品市场竞争秩序,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实际效果,也违备了监管部门推进药品集中采购的初衷。如果说省级招标形成的药品价格与供应承诺关系,发生在省级药品采购主管部门和企业之间。那么,自从2018年超级医保局成立以来,国家谈判与国家集采就将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契约关系提升到了国家层面。与此同时,医药价格和信用评价体系的建立,也意味着对于企业在地方出现的一些严重失信问题,处罚可能上升到全国层面。
再往两个月前推,5月10日,国家卫健委等14部委联合下发《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掀起了2023年度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的“纠风”工作序幕。值得注意的是,集采领域的执行问题也进入了纠风的范畴,比如,不履行采购合同,包括拒绝执行集采中选结果、对中选产品进院设置障碍、采购高价非中选产品或临床可替代产品、违规线下采购等问题。
总体来看,2023纠风工作要点重点是集采“标后”,而近日流传的规范企业投标行为规范的相关征求意见稿的工作要点则是集采“标前”,意味着国采的一些苗头已经有迹可寻,一些问题甚至已经掌握了线索。
从堵到疏,有关方面在集采领域对问题的掌握更加精准化、更加靶向化,同样,在规则制定上也将不断完善,相应的应对措施也通过国采规则的优化更加明确和聚焦。
所以,不该碰的红线不能碰,尤其在如此敏感的时间段。一旦碰了,在目前的大背景下,一查到底是有较大可能的。
医药人应该有三个自我要求:
自我约束
什么事情该干(循证医学、临床路径、研发投入、节本降耗、企业内部基础管理、合规意识、企业文化的认同感),什么事情不该干(围标、灰色营销路径、通过伪CSO继续洗钱)。
自我调节
遇到政策变化,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提前做好战略决策)。遇到问题解决问题,成功时不狂妄,失败时不颓丧。(随着政策的变化,最 大程度的调配企业内部资源,协调关系。盘活企业机制,保证处理问题时的流程和制度的落地执行快速高效)。
自我激励
赢了,多想想自身还有哪些问题。输了,多提醒自己其实一切还没有那么坏。毕竟医药人是通过错误学习的,错误包括没有抓住机会。分析清楚,提升认知,改变方法,下次就能抓住机会,这就是迭代与进阶。一定是扎扎实实,而不是抱着投机心理去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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